国务院:推动物流业 加快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次数: 我要分享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会议指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为此,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协调保障好复工所需的口罩等防疫物资。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推动打破乡村、社区“最后一公里”通行和投递障碍,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二要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副院长王晓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当前疫情下,物流业的加快复工复产对于保民生、促经济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此次国常会对进一步发展物流“最后一公里”提出明确部署,有望打开物流企业竞逐的新市场。包括减税减费在内的一揽子政策为物流业纾困解难,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就业以及带动经济发展。


“复工复产,交通运输是‘先行官’。推动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复产复工,有助于实现交通畅通、人流畅通、物流畅通,平稳有序恢复经济运转。”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引导相关企业复工时,既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复工,消除不必要的复工审批;也要坚持分级分类精准防控,督促企业做好必要的保护措施;还要推动各类财税金融支持措施落地,通过降低负担助力企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